今天有個小朋友跟我聊感情。

(我很容易被傾訴但其實我真的不會開導人只會胡說八道)

(心臟不夠大顆的人拜託不要跟我說心事你會被我嚇跑)

我有點嘆為觀止。

整個聊天主軸是他女友,也是他人生中第一個女友。

總之這位女友希望男友隨傳隨到、然後去男友家裡要無時不刻黏一起,
男友家人喚吃飯當然不可以去、要跟女友兩人甜蜜蜜吃飯。

男生六點上班、女生21點,男生必須下班後到女友公司,等到女友下班
兩人在進行情侶間的活動,吃飯或是其他。
男友說星期二要去打球什麼的,女友就生氣: 那就都不要來啊!

男友想跟她說好好工作啊!約會再好好談戀愛什麼的,
或是說各自仍有自己的生活什麼的,

女友就說: 這麼理性根本不是男女朋友。

噢! 但是女友沒有承認他的身分喔! 沒有見過女友身邊的人、當然臉書也沒有什麼關係確認。

 

小朋友啊! 我記得你25歲,女友聽說也差不多,

但怎麼會讓我覺得是兩個高中生談戀愛?

首先,我們必須說,每段感情都奔著一個美好的結果去的,

當公主王子幸福的在一起之後呢?

其實,公主也是要洗手作羹湯的,

王子也是要洗車要賺錢買房的。

就算是靠爸靠媽族,也要花時間花體力跟爸媽討要這些物質的。

絕對沒有,可以每天就只是兩個人抱在一起卿卿我我你儂我儂,

感情就能到永遠的。

就算是高中生、也要各自努力念書吧!

 

說得再寫實一點,你不可能光有愛情就可以男廢耕女廢織,
(不然會被罰每年只有七夕才能見面喔!)

從此不管外面情雨風晴不管社會變遷。

人吃五穀雜糧人要吃飯睡覺。

要買東西、要消費、要有社會活動。

就算相愛得彷若無人的境界,也不可能真的如入無人境界。

小學還是國中就學過吧! 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。

席地對坐飲茶好了,席要做要買、茶要摘要焙要烹。茶具要燒、要買。

在在都需要與其他外人的互動。絕不可能兩個人黏在一起,黏著黏著就一輩子了。

更不用說、絕大部份人都需要工作。

或至少,你們兩人間,總有一個要工作。

如果對方只是想要你陪他戀愛、陪他作夢,那大概是"霸道總裁愛上我"系列看太多。

相信我,即使是總裁級人物,也不可能7*24陪著你。

 

除了作神仙眷屬、也要先當柴米夫妻。

愛情的世界裡除了情棋書畫詩酒花、還有柴米油鹽醬醋茶。

太虛幻嗎? 太文言嗎?

用你們聽得懂的方式說就是: 除了喝茶逛街吃飯還有炒飯,

每個人都還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生活要背負。

如果勘不破這點,還是回去給爸爸媽媽養,

然後在夢裡和你的男神談戀愛比較實際。

 

就放過彼此吧! 

要知道,一個對得起自己的人,才能對得起感情。

一個把自己過到一團糟的人,我不相信他能多麼對感情有責任而且擔得起責任。

要能對自己負責,一定要有所付出。

不管對工作的盡責、對家長盡孝、對朋友對事物,都需要一定程度的努力與付出。

那麼、就一定不可能100%的時間空間、所有生命都屬於你。

(嚴格來說,他生命真不是你給的)

有人說所謂丈夫就是一丈之內是丈夫,這樣說好了:

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他屬於你,在床上他當然身心都是你的

(也很難說啦!也許他正幻想別人)

在工作的時候他心我不知道但身一定是老闆的,

你剛好有休息時間他也許可以看你的LINE但不一定能夠即時回覆

這沒什麼好抱怨的,他是和工作一起不是和工作戀愛,

何況不工作賺錢、你們接下去沒有經濟支撐、戀愛怎麼談? 你要養他?

(滿微妙的一件事是: 通常要求黏在一起的都沒有養對方的能力)

當他需要和朋友碰面,請不要生氣或是說些朋友比你重要的氣話,

除非是你病了他卻寧可和朋友吃喝玩樂,你要生了他還在打球,

你被欺負了哭了他卻出去玩之類。

不然有正常的朋友圈、有社交都很應該吧! 你也有好友也有閨蜜吧?!

如果對方的活動剛好你有興趣你擅長可以一起去,但不用亦步亦趨啦!

你要和閨蜜逛街喝茶的聚會除非說好大家都攜伴,否則其實也不用一定要逼他一起。

說真的,女生沒有駝獸也是拎得動自己的戰利品的。

他要和家人聚會要參加家人的活動,那證明他們家族感情不錯、夠緊密,

這樣的男人也不會壞到哪裡去,你更可以在被邀約的狀況下大方加入。

既然要長久在一起,當然不可能不見他的家人。

你要真不喜歡他的家人,那要認真考慮下彼此要交往到什麼程度,

如果只是在一起、他家人不是妳家人,妳真的不用在意,但也要記得,

他除了屬於妳,還有自己的家人。

如果要長久在一起、甚至往結婚方向移動,至少要做到友善交往喔!

 

最後還是要說,連理枝、比翼鳥只是一種境界的形容,

但不是叫你身與心都黏在一起TOGETHER FOREVER。

除了糾纏共生,連理枝也只能一起牽絆彼此的腳步、阻礙彼此的伸展,

而比翼鳥、若是分開、就飛不動了。

不如當龍與虎、互相珍惜,彼此獨立。

噢! 這句話不是我說的,是一本漫畫說的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綠荷舞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